为共同加强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,县政府规定,凡祠堂庙宇的拆建,必须报财政、文物两局共同实地察看,研究意见报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。县文物局每年两次与公安、财政、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全县文物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。给所有砖木结构的各级文保单位配置灭火器材。2000年以来,共查出重点隐患50多处,按照轻重缓急,分别制定措施,分批落实整改。06年,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全县古村落古民居调研普查工作,形成调研材料上报省文物局,在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纪念活动中,组织文物知识竞赛,召开座谈会,举行“万人签名”和集体宣誓等,宣传社会,增强全民保护意识。正确处理好“保”和“用”的关系,使历史文化遗产得以永续利用,实现良性循信息资讯:http://www.qsbj021.com/banchangzhishi/11.html